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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命药入医保 政策别留“尾巴”

2018-07-18 09:41:02 来源:健康报网 作者:吴帅 编辑:曼曼

  做完雾化、漱口,7岁的姜羽凡接着就要开始喝他的救命药诺科飞。近5000元一瓶的泊沙康唑口服混悬液(诺科飞),不到20天就喝完。他不知道的是,他喝的救命药尽管在江苏淮安当地已纳入医保,但因为医院没有药,父母不得不自费到上海、北京等地购买。淮安市医保中心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,一些已纳入医保的药品在医院买不到是个普遍现象。(7月12日新华社)

  救命药入医保,是兜底的善政。但尴尬的现实是,救命药入了医保目录,医院却没有这种药。

  从经营角度来看,这种现象貌似正常。此类药品用的患者人群较少,药价昂贵,一旦医院将此类药品采购回来,又涉及储藏、有效期等问题。但从卫生管理角度看,出现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。一者,公立医院的特殊属性之一就是公益性。社会机构不愿意做的、微利的、甚至亏损的事情,公立医院要承担起这种责任,提供相应医疗服务。二者,这种公益性从哪里来?当然需要政府的扶持与监管。如果缺少引导,这种公益性在执行上就很难落地。

  救命药入医保是好政策,公众却享受不到好政策带来的实惠,恰恰源于管理层面的引导缺失。救命药入医保是好事,但在执行和落地的时候却留下一个“尾巴”,形成“三不管”地带。好像人人都有责,但因为权责模糊不清,现实中又异化为人人都无责。医院买不到救命药,无论将板子打到院长还是医生身上,都是不公平的。具体谁来做,怎么做?是一定要做,还是可以选择性地做?在这些重要的细节问题上,管理机构没有给出一个明晰回答。正因如此,才会出现怪现象——政策很好,但根本落地不了。即使你想投诉,都不知道投诉哪个主体。

  如何让进医保救命药进医院,进哪些医院,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明确。具体来说,在一个辖区内,哪些大型公立医院应承担起这种责任,并将这种卫生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。落实这些事项,才能让民众真正享受到医保好政策的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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